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College of Biological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福州大学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 “勤工之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13 发布者:生工学院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和奖励我校在勤工助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鼓励他们继续服务同学,树立“感恩、责任、自强、自立”的榜样。经研究,举行“福州大学2016~2017学年勤工之星”评选活动,根据《福州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现将评选活动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评对象:

1.2016~2017学年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2016~2017学年在岗的校、院级勤工助学学生

二、评选时间:2017年6月9日~2017年6月19日

三、评选要求:

1.遵守校纪校规以及部门规章,无任何违纪现象;

2.学习态度端正,本学年无挂科现象且综合测评在专业排名前50%;

3.工作责任心强,无迟到、早退、误岗等现象,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获得勤工助学用工部门的好评;

4.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优异、思想上进,积极进取,热爱勤工助学工作,具有集体荣誉感;

5.参加学生社区助学中心志愿服务时长24小时(含)以上者。

四、具体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

参评学生需填写《福州大学勤工之星申请表》(见附件1)电子版(文件名为“学院+姓名”),并在6月19日前向所在学院或者校级贫困生资助工作组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

各校、院级勤工部门负责人对参评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于6月19日前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各单位、各学院汇总《福州大学勤工之星评选汇总表》(见附件2),并将此表格(文件名为“学院或校级勤工部门名称”)发送至邮箱:fzu_sqzxzx@yeah.net。

五、奖励:

1.授予100名学生“勤工之星”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2.根据《福州大学学生手册》规定予以德育加分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