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福州大学2025年“厦航奖学金”“厦航奖教金”“翁俊民卓越科创奖学金”“施然创新励学奖学金”、2024—2025学年“福光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在评选的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申请人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评奖资格。
2.评选中各学院要注重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请人的各方面表现,择优评选。
3.申请人原则上参评年度(学年)内不能重复获得两项及以上大额(5000元及以上)社会奖助学金。
4.申报学生不可同时申报“厦航奖学金”“翁俊民卓越科创奖学金”“施然创新励学奖学金”“福光优秀学生奖学金”。
5.近3年获得各类校级奖教金的教职工原则上今年不再参评。
二、评选程序
1.学生及教师申请。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和教师均可向所在学院或单位提出申请,将相应奖学金和奖教金申请表电子版与纸质版于2025年4月12日前递交至所在学院或单位。
2.学院及单位初评。各学院及单位根据学生及教师报名情况组织初评,提出推荐名单,于2025年4月16日前将各项奖学金和奖教金相应的申请表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共邮箱fzuxszzglzx@163.com,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上报材料不全、不实、不符合要求或未按时提交者,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纸质版(相应申请表一式两份及汇总表、荣誉证书复印件、发表学术论文(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复印件、由教务部门出具的参评学生成绩单(年度/学年)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北楼东309)。特别注意:①纸质申请表、汇总表须与提交的电子版核实一致;②证明材料须申请人(学生/教师)及专职辅导员(仅学生)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差额评选,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各项奖学金和奖教金设立单位审批。
三、奖励对象、标准及申报条件请严格按照附件1-16各项奖学金和奖教金评选相关要求执行及填报。
附件1.2025年福州大学“厦航奖学金”评选细则.docx
附件2.2025年福州大学“厦航奖教金”评选细则.docx
附件3.2025年福州大学“翁俊民卓越科创奖学金”实施办法.doc
附件4.2025年福州大学“施然创新励学奖学金”评选细则.doc
附件5.2024-2025学年“福光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docx
附件6.2025年福州大学厦航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7.2025年福州大学厦航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8.2025年福州大学厦航奖教金申请表.xlsx
附件9.2025年福州大学厦航奖教金推荐名单汇总表(教学、科研,政工、固定学院指标四选一).xlsx
附件10.2025年福州大学翁俊民卓越科创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11.2025年福州大学翁俊民卓越科创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12.2025年福州大学施然创新励学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13.2025年福州大学施然创新励学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14.2024-2025学年福光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学年).docx
附件15.2024-2025学年福光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学年).xlsx
附件16.福州大学2025年五项奖学金和奖教金学院(单位)推荐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