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本科转专业实施细则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与竞争机制,使学生有更大的学习发展空间和二次选择学习专业的机会。按照“福州大学2017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院专业情况,经学院办公会议研究,修订《福州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本科转专业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按照自由申请、宏观调控、规定时间、公开考核、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
1、志愿优先原则。根据学生申请,结合大一上学业成绩60%,德育成绩20%;职业生涯规划面试成绩20%;总成绩由高到低优择权。
2、数量原则。学院转出和接收转专业学生的数量原则上分别控制在该专业一年级学生总数的 5%-10% 之内。
3、内转原则。在本学院内转专业,根据个人申请情况,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基本条件
(一)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是我校在读一年级的本科学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2、已修原专业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小于 1.0 ;
3、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学习的要求。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者,或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者;
2、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者,含保送生、定向生、委培生、艺术类等;
3、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4、其他有失公平、公正的。
三、具体程序:
1、辅导员公示本届本年段大一上的综合测评成绩,供同学核对,如有错误在一周内向辅导员反映订正;
2、学院公布各专业转入、转出的学生数;
3、申请转专业同学根据学校公布的转专业计划,进行网上报名申请,并打印《福州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连同相应的证明材料送交学院教学办。
4、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同学,进行职业生涯规划面试,面试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实施。
5、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申请情况,按照转专业总成绩由高到低推荐转专业人选名单,报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审定。
6、学院办公会议研究确定转专业名单,按规定公示后报学校教务处。
四、时间安排:一般在每年的4~5月份进行此项工作。具体时间按照学校教务处每年规定时间安排进行。
五、其他
本办法由生工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1】福州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名单;
【附件2】福州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2017年各专业接转计划;
【附件3】2017年转专业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
【附件4】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处理事宜。
福州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附件1】
福州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汪少芸
副组长:郑延平
成员:孟春王能慧石贤爱翁祖铨阮成旭吴佳周越张遵文廖加炜
福州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附件2】
福州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2017年各专业接转计划
专业 | 现有人数(人) | 计划接收学生数 (人) | 计划转出学生数* (人) |
生物工程类 | 87 | 8 (其中接收本院4) | 8 (其中本院内转4)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77 | 8 (其中接收本院4) | 8 (其中本院内转4) |
合计 | 164 | 16 (其中接收本院8) | 16 (其中本院内转8) |
备注:
(1)计划接收学生16人;分别为接收其他学院各专业人数8人;(其中:生物工程类4人;食品科学与工程4人)。接收本院其他专业8人(其中:生物工程类4人;食品科学与工程4人)。
(2)计划转出学生16人;分别为转出其他学院各专业人数8人;(其中:生物工程类4人;食品科学与工程人4人)。本院各专业内转8人(其中:生物工程类转食品科学与工程4人;食品科学与工程转生物工程类4人)。
福州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附件3】
2017年转专业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
1、4月6日前,学院制定接收计划和接收条件。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及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报送校教务处。
2、4月13日前,校教务处汇总并公示学院接收计划和接收条件。根据各学院确定转专业的计划名额,在校园网上公布各专业的计划名额、接收条件、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
3、4月13-17日前,学生网上报名申请。每个学生最多可以报名两个顺序志愿,逾期不再受理。
4、4月21日前,转出学院审核。学院对申请转出学生,按照《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进行考核,确定转出专业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5、4月26前,教务处对第一志愿报名学生转入资格进行审核。将符合各专业基本接收条件的学生名单转送至各接收学院进行下一步考核操作。
6、5月4日前,接收学院考核、拟定第一志愿接收名单并报教务处。
7、5月10日前,教务处对各学院拟接受第一志愿转专业名单进行审核。对于审核不通过的名单将取消第一志愿拟接收资格,并自动转入第二志愿审核阶段。
8、5月21日前,教务处对第二志愿报名学生转入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转送至接收学院。
9、5月12日,接收学院考核接收第二志愿学生并报送教务处。
10、5月18日前,教务处审核汇总拟转专业名单并予以公示。对学院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11、6月5日前,教务处发文。相关学生并做好相应的转专业后续工作。
福州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附件4】
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处理事宜
1、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本学期内应参加原专业的教学活动,学期末必须参加原专业的期末课程考试。无故旷考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2、集中实践教学需根据具体情况,由学院决定是否参加。
3、经过批准的转专业学生应按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在本学期第16周进行选课。
4、学院在下学期开学一周内将转入学生的“转专业学分认定表”交教务处计划管理科,由计划管理科负责学分认定,学生原已获得的学分符合转入专业的课程计划要求的,经确认后,予以承认;不符合要求的,可作为选修课学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