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福州大学2022年“宝钢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在评选的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申请的学生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评奖资格。
2.评选中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择优评选。
二、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在2022年6月12日下午5点前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向年段负责人提出申请,年段负责人统一汇总到高婷婷(QQ:2507426737)处。
2.学院初评。各学院根据学生报名情况组织初评,提出推荐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于6月22日前将各项奖助学金相应的申请表及汇总表电子版发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共邮箱。纸质版(相应申请表及汇总表、学生荣誉证书复印件、发表学术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由教务部门出具的参评年度或学年学生成绩单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北楼东309)。特别注意:①纸质申请表、汇总表须与提交的电子版核实一致;②证明材料须本人及专职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单位上报名单进行差额评选,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宝钢教育基金会审批。
三、奖励对象、标准及申报条件请严格按照附件评选相关要求执行及填报。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