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科室、各班级、各班主任: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落地生根,根据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建设要求和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学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构建“十全育人”格局,切实加强我院班主任队伍建设,现将《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及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及考核办法(试 行)》
附件: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班主任工作条例及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落地生根,根据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建设要求和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学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构建“十全育人”格局,切实加强我院班主任队伍建设,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组织保证和长效机制,对坚持立德树人,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纵深化、精细化,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任务落实到班级和学生个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三条 班主任是学校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加强学风建设的骨干力量,负有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指导学生的职责,是班风学风建设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班主任应努力成为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第二章 要求与职责
第四条 班主任的基本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班风和学风建设,认真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等工作。
(二)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高等教育教学规律,主动与辅导员、任课教师和学生家长配合,形成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合力。
(三)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不断探索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的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方法,定期开展调查和研究,掌握做好工作的技巧和规律,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
第五条 班主任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配合辅导员开展深入细致的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做好学生的人生导师。
(二)加强学生学业指导工作。做好学生“一生一策”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和所负责班级每学期的学情分析,熟悉每个学生的学习状况,指导学生合理选课,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提升学习效率,培育优良的学风和诚信的考风。针对学情制定相应措施,对学困生进行重点帮扶指导。深入学生课堂听课,设法提高课堂学习效率。通过言传身教,激发学生对专业的热爱。鼓励学生积极申报SRTP项目,早进实验室接受科研训练;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大赛。
(三)及时收集和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为学院育人工作献言献策。定期参加院学工办、教学办和班主任的学教联席会议,汇报学情总体情况。
第三章 配备与选聘
第六条 按照学校要求,各本科生班级都应配备班主任。
第七条 班主任的选聘工作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学院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标准,采取组织推荐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集体讨论研究确定人选。班主任一次聘期原则上应带完一届学生,一名班主任原则上只能负责一个学生班级。
第八条 班主任基本任职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意识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
(二)原则上与所负责学生班级的专业相同或具有相近的学科知识背景,善于把指导学生的专业学习同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有效结合。
(三)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工作踏实,身体健康。
第四章 管理与考核
第九条 学院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班主任”,比例不超过班主任总数的30%。凡被评为“优秀班主任”者,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给予奖励,并在职称评聘、职务晋升、业务进修、干部选拔、评先评奖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
第十条 学院对班主任工作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在学院领导的主持下,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量化打分、学生评议、任课教师反馈、学工办、专业系和学院考核的办法综合进行。班主任考评于每年11月份完成,业绩材料截至8月31日。
第十一条 班主任的考核是对班主任工作业绩的综合评价,考核结果是决定是否续聘和减免教学工作量等的主要依据。
第十二条 (一)日常管理工作评分:班主任填写《班主任工作指标量化考核表》,以100分为基数进行自评,由学院负责审核、统计工作,所得分乘以70%为最后得分,填入表格;
(二)所带班级学生打分:由对口的辅导员组织,采用百分制,所得平均分乘以30%为最后得分,填入表格;
以上两项打分相加之和为该班主任最后得分。各环节必须保证客观真实,杜绝弄虚作假。
第十三条 所带班级、学生出现考试作弊、重大事故或有违纪被开除学籍的情况,取消其该学年评优资格。班主任综合评价总分低于60分的,为考核不合格。
第十四条 班主任的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学院将考核结果汇总,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党委备案。
第十五条 对于考核不合格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班主任,取消其班主任任职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再聘任。
第五章 班主任工作量的减免
第十六条 考核合格的班主任,给予减免30个教学工作量。
第十七条 因工作不负责任解聘、中途辞聘或考核不称职者,不予减免班主任教学工作量。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生物科学和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附:《福州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班主任工作指标量化考核表》
附件:
福州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班主任工作指标量化考核表
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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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带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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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核标准 |
评分标准 |
自评分 |
学院审核 |
学风建设项目 |
学生课程 及格率 |
重修人次÷学生数 (任选课除外) |
比年级平均水平每下降3%加1分,每增加3%减1分,无补考情况加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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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T4通过率 |
二、三、四年级学生学年累计通过四级考试比例分别达到80%、85%、90% |
每增加2%加1分 每减少2%减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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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率 |
年级考研率、一次性平均就业率(一次性就业率统计时间截止当年6月30日) |
每增长3%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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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率 |
毕业率 |
无留级生、无延期毕业 |
原留级生进步每回原班级1人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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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增加1人减3分 |
学生违纪情况 |
无考试作弊 |
每出现1例减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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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生学习生 活 |
主题班会 |
参加班会或特色活动 |
每次5分,封顶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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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情况 |
深入学生课堂听课并记录听课情况 |
每次3分,封顶15分 |
“一生一策”生涯规划指导工作 |
指导每个学生建立职业生涯规划档案,每年做动态调整 |
20分×完成度 |
与所带班级同学谈话 |
与学生单独面谈并记录 |
每人次1分,封顶30分 |
其他奖励项 目 |
科技、学科竞赛情况 |
参加SRTP学生数÷班级学生人数≥15% |
每3%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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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大赛、学科竞赛获奖 |
国际级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2、9、6分;国家级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7、4分;省部级分别加6、4、2分;校级分别加3、2、1分。本项最高不超过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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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发表论文或申请专利 |
省级刊物加每篇加1分,核心加3分;每申请一件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加2分,每申请申请一件发明专利加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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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荣誉 |
所带班级的评优表彰 |
国家级、省部级、校级先进集体分别加10、5、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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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带学生的评优表彰 |
国家级、省部级先进个人分别加8、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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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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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班主任工作指标量化考核(权重70%) |
得分: 审核人签名: |
第二部分:所带班级学生打分(权重30%) |
得分: 辅导员签名: |
总分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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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等级 |
(学院公章) |
学院意见 |
领导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