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复试工作,使我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做到公开、公正与公平,根据教育部及福州大学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复试方案。
一、推免生基本条件
1.申请条件
①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②获得所在高校2022年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③推免生本科专业应与报考的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④已经获得本科学校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可加入QQ咨询群:762464786
二、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 9月28日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之前,有意到我院参加推免生复试的考生可以在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yjsy.fzu.edu.cn/html/zsjz/ssyjszs/2021/08/29/f37f6654-5331-4ffa-ade4-f36442ba8fc0.html)报名。我们根据预报名系统名单进行第一批接收推免生工作。
2. 9月23日之前,复试考生须向我院发送以下纸质材料电子版,邮箱232660632@qq.com,考生待取得拟录取资格后需向我院邮寄纸质材料(可与体检报告单一起邮寄至学院),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福州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办217室,陈老师收,邮编350106,电话0591-22866277。纸质材料如下:
(1)二代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福州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申请表(附件3,可在系统提交后打印)
(3)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
以上材料须本人签名确保真实。我院将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择优选拔,根据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的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额满为止,并在复试前两天在学院网页公示复试名单。申请者应关注我院网页,并按时至我院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试内容及方式
1、复试内容: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
2、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
3、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80分(包括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外语能力测试20分。
四、复试时间
第一批: 2021年9月24日下午2:30分,远程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系统。
第二批:2021年9月28日后,视考生报名情况而定,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通知。复试平台及软硬件环境准备1、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系统,考生须提前熟练操作并完成设备及网络调试,远程复试注意事项详见附件。复试过程中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考生应立即与学院联系,服从学院安排,联系电话:13405916260,联系人:朱老师。如考生一直无故无法取得联系,视为放弃考试。我院拟在9月24日上午安排考生按复试要求连线进行网络测试,确保每位考生设备、网络均为正常。在复试过程中,请考生严格按照面试组长和助理的要求,进行面试。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严禁传播与复试相关内容,严禁将会议号泄露给他人。若有违反上述规定将取消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报考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体检报告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福州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办217室,陈老师收,邮编350106,电话0591-22866277。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六、录取程序
1、根据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及本专业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申请者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确认接受,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接受我校待录取后一律不予解锁)。
3、学院将面试结果公示在学院网页,并上报研究生院。
七、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推免生必须按学校规定完成毕业阶段的学业,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2)体检或政审不合格。
(3)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它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的。
(4)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考生若对复试录取过程有疑议,可申请复议,申诉电话:0591-22866277,联系人陈老师,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将在收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
福州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