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福大教〔2017〕46号)文件精神,按照“福州大学2018学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院专业情况,经学院办公会议研究,修订《福州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学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按照自由申请、数量调控、规定时间、公开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符合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福大教〔2017〕46号)规定。
2、数量原则。接收大一转专业学生的人数控制在该专业实际招生总数的10% 之内,接收大二转专业学生的人数控制在该专业实际招生数3%以内。
3、考核原则。根据学生申请,结合大一上学业成绩40%,德育成绩20%;职业生涯规划面试成绩40%;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选择。
4、内转原则。在本学院内转专业,根据个人申请情况,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基本条件
(一)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是我校在读一、二年级的本科学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2、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学习的要求。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收转专业:
1、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者,或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者;
2、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者,含保送生、单招生、定向生、委培生、艺术类等;
3、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4、其他有失公平、公正的。
三、具体程序:
1、学院公布各专业转入、转出的学生数;
2、申请转专业同学根据学校公布的转专业计划,进行网上报名申请,并打印《福州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连同相应的证明材料送交转入学院教学办。
3、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同学,进行职业生涯规划面试,面试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实施。
4、教学办根据申请情况,按照转专业总成绩由高到低推荐转专业人选名单,报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审定。
5、学院办公会议研究确定转专业名单,按规定公示后报学校教务处。
四、时间安排:一般在每年的11-12月份进行此项工作。具体时间按照学校教务处每年规定时间安排进行。
五、其他
本办法由生工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1】福州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名单;
【附件2】福州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2019学年各专业接转计划;
【附件3】2018年转专业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
福州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11月26日
【附件1】
关于成立福州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的通知
经学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福州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 长:汪少芸
副组长:郑延平
成 员:王 群 孟 春 石贤爱 阮成旭 黄 彦 卢钟磊 周 越 林婧烨 郭文锋
福州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11-26
【附件2】
福州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2019学年各专业
接转计划
| 专业 | 2018级 | 2017级 |
接收人数 | 接收人数 |
生工学院 | 生物工程专业 | 7人 | 2人 |
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 4人 | 1人 |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 | 9人 | 3人 |
福州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11-26
【附件3】
2018年转专业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
1、11月13日前,学院制定接收计划和接收条件。转专业实施细则报送校教务处。
2、11月23日前,校教务处汇总并公示学院接收计划和接收条件。根据各学院确定转专业的计划名额,在校园网上公布各专业的计划名额、接收条件、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
3、11月24-26日前,学生网上报名申请。每个学生只能报名一个志愿,逾期不再受理。
4、11月27前,教务处对报名学生转入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从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连同转入学院要求材料送到该院教学办接收考核
5、12月10日前,接收学院考核、拟定接收名单并报教务处。
6、12月10日前,教务处对各学院拟接受转专业名单进行初核。对审核通过的转专业名单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7、12月30日前,教务处发文。相关学生并做好相应的转专业后续工作。
福州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