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规范财务行为,健全财务监督,明确财务支出审批权限和责任,促进财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校结合最新文件精神及要求,在施行《福州大学经费支出审批暂行办法》(福大财〔2019〕6号)的基础上,根据《福州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福大委〔2022〕10号)、《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福大委〔2022〕11号)、《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福大委〔2022〕12号)、《福州大学专题会议议事规则(试行)》(福大委〔2022〕13号)、《福州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暂行办法》(福大招采〔2022〕1号)、《福州大学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福大审〔2020〕1号)等规定,制定《福州大学经费支出审批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 州 大 学
2022年4月26日
附件:《福州大学经费支出审批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