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College of Biological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教职工福利与困难补助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3-12-18 发布者:生工学院

为了维护学院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推进送温暖活动的积极开展,根据省总工会制定的《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7﹞185号)以及《福州大学工会经费使用和报销指南》,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办法。

1、教职工生日,院工会予以慰问,并发放200元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2、教职工因病住院治疗,学院党政工领导及时探望慰问,并视情况给予500-1000元慰问费(含水果、花篮等费用)。

3、教职工去世,学院党政工领导前往慰问,并送花圈予以悼念,学院给予1000元慰问费,并协助其家属办理丧事;教职工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学院给予500元慰问费,并送花圈予以悼念。

4、教职工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时,学院统一组织欢送,并赠送不超过600元金额的纪念品。

5、教职工生育,院工会给予1000元慰问费。

6、参加或举办校院大型文体比赛活动:

(1)根据比赛活动开展情况,每天可安排一次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30元;可购买点心、饮料等食品,每人每天不超过20元,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

2)如有要求统一服装,可购买不超过600元的服装(含鞋帽;每人每两年可购买一次)

3)参加校田径运动会,参赛人员奖励200元/次,比赛得分者奖励100元/分,日常训练不再补助;

3)参加校乒乓球比赛、网球比赛、羽毛球比赛、气排球比赛等,参赛队员奖励200元;

4)参加校趣味运动会,参赛人员奖励100元;

5)参加学校其他文体活动,学院组织集中训练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学院党政讨论,给予适当补贴。

7、参加学院文体比赛活动,可以发放比赛奖品,比赛奖励比例范围不超过三分之一,奖金标准按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每年不超过两次;不设置奖项的趣味性文体活动,参加人员发放人均不超过100元的纪念品,每年限一次。

8、教职工参加学校青年教师“最佳一节课”竞赛活动,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予以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

9、各重大节日可由院工会牵头组织教职工开展相关活动,如:新春团拜、三八节组织女教工活动、重阳节组织退休教职工活动、教职工春秋游活动等。

10、开展送温暖活动:慰问全体退休教职工,重阳节、春节等慰问费1800元/人由学校统一发放;教师节慰问当年引进的专家、博士等有关人员,每人1000元;教职工因特殊情况,造成经济困难,由院工会提出建议,报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批,酌情予以补助。

11、传统节假日发放教职工慰问品,具体实施根据校工会有关规定执行。传统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节日慰问品包括普通月饼、粽子、米、面、油、肉、蛋、奶、水果、干果及日常生活用品等。

12、上述补贴(奖励)标准将随着学院的发展适时予以调整。

13、本办法自学院教代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学院工会负责解释。


  福州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12月8日